12月3日上午,市农业农村局举办第四十九期“三农”大讲堂。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朝晖主持,局农田建设管理科科长徐辉、政策与改革科科长王浩进行交流汇报,局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学习。
徐辉紧扣严禁耕地“非粮化”、设施农用地规范使用和“大棚房”整治相关政策,从“定义意义、存在问题、典型案例、近期工作”等方面,对我市农业农村部门耕地保护工作进行了详细讲解。王浩围绕农村“三资”定义、规范管理、制度建设、实施策略、挑战与应对措施、未来发展展望等方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工作。
杨朝晖强调,“三农”大讲堂是进一步提升“三农”干部工作本领和综合素质的有力抓手,是适应新时代新阶段农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迫切需要。局机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要充分把这个平台利用好,结合农业农村发展和业务工作实际,提前准备好汇报交流内容,切实起到学习政策、提高能力、推进工作的目的。
杨朝晖要求,在严禁耕地“非粮化”、设施农用地规范使用和“大棚房”整治工作上,一要严格“非粮化”问题清理整治。对于国家、省反馈的“非粮化”问题,要按照相关政策,严格整改到位。同时全面排查耕地使用情况,对违规占用耕地种植非粮食作物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粮食生产面积稳定。二要严防“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为严防“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要时刻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监管责任,确保耕地保护政策得到有效执行。要对已整改的“大棚房”项目进行定期复查,防止其再次转为非农用途。三要严控设施农用地擅自改变用途。要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建立健全设施农用地管理制度,明确设施农用地的界定标准和审批流程,对擅自改变用途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在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上,要聚焦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法律政策学习、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厘清集体资产家底、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不断提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