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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生猪屠宰行业秩序,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人民身体健康。凡发现我市境内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出厂(场)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生猪屠宰活动和工作人员在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394-8591699
举报邮箱:zknyzk@126.com
地址:川汇区永宁路2号
周口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