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部署,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为我市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2022年度市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起点谋划、整体布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
一是强化思想引领。制定《〈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学习方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单位法治政府建设首要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和干部法治培训重点内容,作为农业农村部门干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十一个坚持”重要论述,组织专题学习研讨,通过举办交流会、座谈会,撰写理论文章、心得体会等,推动领导干部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
二是完善制度机制。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站所负责人为组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积极探索按制度办事、按制度管人的办法,组织建立健全了《中共周口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中共周口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周口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干部职工教育管理监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的暂行规定》《周口市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周口市农业农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使全局各项工作开展有章可循。
三是做好工作部署。认真学习贯彻《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研究制定了我局年度落实文件精神的具体措施,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要点,并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部门,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直属单位负责人把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
(二)认真学法、组织普法,增强全局依法行政意识
一是带头学法。坚持把法律知识学习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制定《2022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河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行政许可实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全年集体组织2次学法,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
二是组织学法。购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行政处罚法》《乡村振兴法》《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条例》等新制定、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资料,通过专题教学、线上培训、学习研讨等方式,及时更新干部职工行业法律知识,组织“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确保做到思想在线、工作同步。利用学法用法普法考试平台,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构建全局学法懂法、依法行政激励机制,保证学习的制度化、经常化、自觉化,不断提高全局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
三是推进普法。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通过“农民丰收节”“放心农资下乡”“食品安全宣传周”“周口市农业科技三下乡”“12·4”国家宪法日、大棚房整治、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等工作契机,开展农业农村法律法规宣传,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为群众解答疑问,培育群众依法维护权利意识,提高农业领域从业人员尊法守法素养,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监督的法治氛围。
(三)执行程序、落实措施,推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市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规定要求,制定《周口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坚持和加强党对重大行政决策的领导,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落实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程序步骤,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三重一大”事项经集体讨论决定,议题提前分送班子成员思考,每位班子成员在集中讨论时充分发表意见,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防止“正职分管领导”完全主导决策。2022年内未发生财政、审计等监督发现重大问题,未发生不予回复或不立马回复法院、检察院司法建议的情形。
二是结合机构改革及时调整权力事项清单。结合农业系统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按照“三定”方案,及时修改完善权力事项清单,合理清晰界定各科、室、站、队职能和权限,规范岗位职责、工作程序,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对班子成员职责进行重新分工,完善领导班子分工负责机制。
三是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和规范性文件管理。组织制定《周口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周口市农业农村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内部审查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依法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规定;按照要求年度对规范性文件和政策类文件进行了清理,确保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要求,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市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对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即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开,对人民群众申请公开的信息,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进一步推进农业重大建设项目、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领域信息公开。一年来,通过政务公开栏和发布工作措施、惠农政策、意见征求等信息,向社会公众和局干部职工公开了干部考核评优、选拔任用、发展党员、职称评聘、毕业生录用、捐款捐物、财务开支等重要事项。
(四)着眼规范、强化约束,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
一是机构职能重塑流程再造提升审批能力。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1名局党组成员担任农业农村窗口首席审批员,对标郑州市农委,制定了梳理台账、目标台账、提升台账,对办理事项各个要素进行了修改,落实“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优服务”要求,达到“三集中三到位”要求。
二是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开展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专项活动,持续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建设,争取执法经费支持,并量化工作任务,与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局等部门沟通,解决车辆、执法装备、办公用房问题,目前集中办公问题已推进到实质阶段。
三是运用创新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制定了《周口市农业农村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周口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周口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周口市农业农村局行重大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细则》和《市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等文件,积极推动“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和“双公示”信用监管模式运用,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了市场主体风险防控措施清单和行政处罚“四张清单”,推进服务型执法能力不断提升。
四是严格行政执法维护市场秩序。2022年,重点围绕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业投入品源头治理,大力普法、严格执法,以标准高、步子稳、工作实、风气正的工作作风,开展了兽药生产经营环节排查、非法捕捞、农资打假、私屠滥宰、动物检疫、农药肥料生产领域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全链条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涉农违法行为,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255人次,检查市场464次,办理各类案件55起,行政处罚55人,移交3起。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普法宣传教育媒体运用上还不够丰富,没有充分发挥网络等新兴媒体的积极作用,宣传方式较为单一,大部分是通过标语式、广场式、广播式、传单式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注重短时性、单点式的法律宣传,忽视持续性、成系统的教育深化。二是对农业领域法治政府建设还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研究具体问题的时候多,研究宏观问题的时候少;贯彻落实上级措施的时候多,结合实际创新抓落实的时候少。三是执法队伍建设基础还相对薄弱,一线执法人员大多不是法律专业,行政执法培训力度不够,执法骨干和法治工作人才还较为缺乏。四是运用新型监管模式的能力还不够强,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标准还不够高,人员接受“互联网+监管”的新约束方式不够习惯,瞄准农业经营主体做好政务服务的主动性还不够强,存在怕繁、怕乱心理,通过信息数据进行数据库存储、网上公示的主动性不足,运用信息手段开展工作的能力还不够强。
三、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一)认真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全面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确定的新时代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新任务、新要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农业农村工作的工作思路,推动新时期我市农业农村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为目标,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以示范创建为抓手,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对标找差,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三)全面落实法治建设责任。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适时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健全党组定期研究法治工作制度,严格落实集体学法制度。
(四)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明确责任主体、承办机构、内容、期限等要求,强化刚性约束。涉农重大行政决策要深入调研论证,加强协商协调,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遵守法定权限,依法履行法定程序,保证决策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要求。
(五)落实普法责任要求。根据“八五”普法规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责任制要求,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和惠农政策解读。充分运用网络、视频、动画等新媒体新技术,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活动,深入持久地抓好宪法和涉农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贯彻。
(六)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合法性审核。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及时上报备案,主动接受监督,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制作质量。完善规范性文件清理与后评估制度。
(七)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在涉农领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中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执法信息及时公开、执法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明显提升。
(八)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作用。改进工作方法,优化工作机制,细化责任措施,确保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起草法规规章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涉法事务处理中发挥应有作用。
(九)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教育活动,不断加强对法制机构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着力培养通专结合、一专多能、胜任职责的涉农法治工作和行政执法骨干力量。
(十)强化法治工作评价考核。建立健全农业农村法治工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将法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客观检视和准确评价法治建设进程,切实发挥督查考核对法治建设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周口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