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复验换发)办事指南
一、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二、申请条件
(一)生产经营的种畜禽必须是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或者鉴定的品种、配套系,或者是经批准引进的境外品种、配套系;
(二)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三)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繁育设施设备;
(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种畜禽防疫条件;
(五)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育种记录制度;
(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1 |
场区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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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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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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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证明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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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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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种畜禽生产、质量管理的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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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种畜禽选育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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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种畜禽品种来源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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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畜牧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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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三年持证期内种畜禽生产经营情况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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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通过数据共享减免,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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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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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在群种公畜系谱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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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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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不包括现场核查和材料补充时间)
五、收费情况
不收费
六、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北厅农业农村局业务审批窗口
线上办理: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
七、业务咨询电话
0394-8282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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