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依据
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的通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河南省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上级政策制度制定。
二、起草目的
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管好用好农村集体资产,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夯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础。
三、主要内容
《周口市农村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制度》共六章三十五条,对农村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进行了规范。
《周口市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和定期报告制度》共七条,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清查时间、方式以及责任进行了规定。
《周口市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共十条,对农村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合同的管理范围、文本、变更、执行、备案、保管进行了规定。
《周口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制度》共六章十八条,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的组织管理责任、整理归档内容、档案保管条件、保存档案利用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以上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