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周口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 2024-01-22 17:22:42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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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规定,由周口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联系周口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地址:周口市川汇区永宁路2号,邮编:466000,电话:0394-6119006,电子邮箱:zksnyjb@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周口市农业农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在全省率先建成农业强市目标,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持续提升信息服务质量,扎实推进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在局官方网站设立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栏目,将公开范围、公开时限、公开方式予以公开并及时更新。2023年,在官方网站更新时政要闻104条,三农快讯263条,为民服务94条,公告公示29条,公开政策法规4条。收到网上留言咨询38条,涉及领域包括农业统计数据、农村集体经济、土地确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秸秆回收、土地流转、宅基地、禁渔、畜牧养殖、农药、农田建设等方面,全部按有关规定予以答复。主要承担行政许可32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行政处罚142项,行政强制13,本年度处理行政许可信息455条、行政处罚51起、行政强制13起。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3年,周口市农业农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信息公开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务信息管理,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规范转载和发布工作,保障信息同源、数据同步,进一步提高信息制作质量。持续做好强农惠农政策、粮食生产、畜牧养殖、农业农村改革、乡村产业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菜篮子”生产、行政权力清单等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高公众对获取信息的便捷度和权威性。2023年,周口市农业农村局官网访问量54318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持续加强门户网站运行管理的基础上,拓宽信息公开渠道,20239月,创建了“周口三农”微信公众号,共推送三农信息38条,从政策解读、新闻宣传、工作动态、技术指导等方面加强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在局长办公会上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政策公开质量、提高信息制作质量,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规范转载和发布工作,保障信息同源、数据同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1

行政强制

1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对2022年报告所提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扩大公众参与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进行了针对性整改。一是新建了“周口三农”微信公众号,扩大了信息公开的渠道;二是优化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提高了三农信息的更新频率。

下一步,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已申请公开的流程和格式规范工作,着力提升信息公开队伍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责任编辑:周口市农业农村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