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咨询回复内容

说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 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提交后只能凭系统反馈给您的查询码进行查询。

问题咨询详情

主题

农村集体经济人员信息有误怎么修改和新增人员怎么添加?

咨询时间

2025-10-30 17:28:36

处理部门

周口市农业农村局

回复时间

2025-11-05 11:45:21

详情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时候,确认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制定了成员名册。目前成员信息全部录入到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系统,实现了信息化管理。但是从2019年之后没有再统计了。我的户口信息有误已在公安系统更改,怎么在咱们经济组织的成员名单里修改呢? 还有就是家里有了新生儿,怎么加入到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上传系统呢? 我们问了乡里,说没有通知让统一录入,我想问下能不能申请单独变更和录入呢? 咨询乡里哪个部门?还是村委会去申请?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修改、新生儿加入及单独变更录入等问题,经认真研究,现结合国家、省相关政策及我市实际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户口信息更正后成员名单的修改流程

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及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需建立健全成员登记备案制度,确保成员名册信息准确无误。您在公安系统完成户口信息更正后,可按以下步骤办理成员名单修改:

1.提交申请材料:由本人或代理人向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通常由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受理)提交书面申请,说明信息变更原因,并附以下材料:户口信息变更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证明材料。

2.村内审核公示: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认材料真实有效后,将变更信息在村内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署审核意见。

3.乡镇审核备案: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审核通过的材料及公示情况说明报送乡镇(街道)农业农村(经管)部门审核,乡镇部门审核通过后,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更新成员名册,并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

4.系统信息更新:乡镇(街道)农业农村(经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会将更正后的信息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实现系统信息与实际信息一致。

二、关于新生儿加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办理流程

新生儿符合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条件的,可依法取得成员身份并录入系统,具体流程如下:

1.资格认定依据: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及我省相关政策,新生儿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且已将户口申报落户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自然取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2.提交申请材料:由新生儿监护人向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交书面申请,附以下材料: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需体现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亲属关系及落户信息)、父母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证明、监护人身份证。

3.村内民主程序: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于符合政策规定的,由成员大会程序进行民主确认,确认通过后在村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署意见。

4.上报审核及系统录入:村集体经济组织将相关材料及民主确认结果报送乡镇(街道)农业农村(经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纳入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册,并由乡镇部门将信息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

三、关于单独变更和录入的相关说明

针对您提出的“无统一录入通知,能否申请单独变更和录入”的问题,明确回复如下: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并非仅在统一通知时才可办理变更或新增。根据我省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巩固提升的要求,成员名册变更信息需及时在平台登记,对于符合条件的变更、新增申请,均可按上述流程单独办理。

因各地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管理有具体的规定,本回复仅答复一般性的程序,如您在办理过程中遇到具体问题,可随时向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街道)农业农村(经管)部门或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咨询。感谢您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