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 护航乡村振兴
市农业农村局“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
来源: 周口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 2025-12-04 08:28:00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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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是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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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国家宪法日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2025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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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宪法宣传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动宪法深入人心

宪法与“三农”:奠定农业农村发展的法治基石

宪法确立了我国的基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其中关于土地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然资源保护、公民权利保障等一系列规定,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了根本的法律遵循。


保障农民权益的“守护神”:宪法明确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体现在农业农村领域,就是要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财产权益,维护农民在生产经营、收益分配、社会治理中的主体地位。


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压舱石”:宪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法治手段是稳定和完善这一制度的关键。


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导航仪”:宪法强调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这要求我们在发展农业产业时,必须坚持法治思维,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规范乡村治理的“总依据”:宪法确立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乡村治理体系的核心。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必须依据宪法精神,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携手共进: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征程上,法治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值此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之际,我们倡议:


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要带头学习宪法、尊崇宪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做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排头兵。


广大农民朋友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主动学习宪法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依法参与乡村治理和产业发展,共同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乡村风尚。


社会各界:要关心、支持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为营造良好的农业农村法治环境贡献力量。


尊崇宪法 学习宪法 遵守宪法 维护宪法 运用宪法

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不断深化法治实践,让法治的阳光普照广袤乡村,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市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周口市农业农村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