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上午,周口市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工作会议召开,传达贯彻全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现场会精神,安排部署全市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工作,印发了《周口市贯彻《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方案》。市委副书记李云主持会议,市政府副市长马剑平安排部署工作。
会议指出,各级各部门要准确把握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充分认识到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工作是保障农民居住权利、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制止农村乱占耕地的迫切需要。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建立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要求,切实把农村宅基地管理好,把美丽乡村建设好,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依据省《管理办法》和市《实施方案》要求,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要制定实施细则,严把农户申请资格,以户为单位分配宅基地,按照宅基地面积标准审批,严禁“一户多宅”。要坚持规划引领,结合乡村建设行动,加快编制村庄规划。要规范审批流程,依法依规做好宅基地审批工作。要提高建房质量,编制农村住房设计图册,加强建筑工匠的管理和培训,严管建材质量。要全程跟踪监管,全面落实“三到场”要求。通过规范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工作,让村民建房有所遵循,让住房安全、实用、美观,让村庄漂亮起来、宜居起来,让农村成为农民安居乐业的美好家园。
会议强调,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加强领导、科学组织、稳慎推进。要组织领导到位,县级要建立相应领导组织;乡镇要建立乡镇规划建设委员会;村级要明确1名宅基地协管员。要队伍组建到位,乡镇要设立宅基地管理和审批服务窗口,根据综合执法改革要求尽快建立完善综合执法队伍。要宣传引导到位,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提高群众依法依规用地建房的意识。要政策落实到位,把省《管理办法》纳入乡村振兴培训的重要内容,分级分批对宅基地管理队伍、规划队伍、建房管理队伍、执法队伍开展轮训。
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负责同志结合部门职责就做好下一步工作作了具体安排部署。各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市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