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肉类产品全链条监管,严厉打击涉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全市肉类产品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肉类产品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重点征集全市范围内畜禽养殖、屠宰及其相关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违法犯罪线索:
(一)在畜禽养殖过程中,非法使用“瘦肉精”等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的线索。
(二)养殖场(户)、收购贩运者违规调运,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销售或屠宰不佩戴畜禽标识的牲畜,骗取或伪造变造及转让检疫证明或检疫标志;未按规定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随意弃置病死畜禽,非法销售病死畜禽等违法犯罪线索。
(三)屠宰企业未严格实施入场查验和肉品品质检验,收购、屠宰应检疫而未检疫畜禽、病死畜禽;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出厂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未按规定对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等进行无害化处理;代宰企业“只收费不检验检疫”等违法犯罪线索。
(四)兽医、检疫人员、养殖户等内外勾结。
(五)生猪私屠滥宰,无证无照非法屠宰点等违法犯罪线索。
(六)无害化处理场未按规定对病死畜禽、病害畜禽产品等进行无害化处理,非法销售病死畜禽等违法犯罪线索。
(七)狐狸、貂、貉养殖场(户)非法销售非食用动物胴体。
(八)其他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涉及肉类产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公开征集时间
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20日止。
三、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及受理方式
周口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394-8591699 0394-8590578
四、线索征集说明
(一)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肉类产品违法犯罪线索征集,我们将对线索提供人和提供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权益,并对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核查,切实回应各方关切。
(二)为使所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请详细说明问题线索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情况、主要事由、相关证据及联系方式,保证内容要真实、客观、具体。
特此通告。
周口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