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乡村振兴人才战略部署,全面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培育质量与实施成效,现面向河南省范围内公开遴选2026年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2026年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400人,其中,常规培训200人:粮油产业(小麦)培训100人、园艺作物(蔬菜)培训50人、园艺作物(食用菌)培训50人;专题培训200人:农机手(无人机)技能提升专题培训100人、数字化(农村电商)技能应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100人。
培育类型 |
培育主题 |
班次 |
人数 |
常规培训 |
粮油产业(小麦) |
2 |
100 |
园艺作物(蔬菜) |
1 |
50 |
|
园艺作物(食用菌) |
1 |
50 |
|
专题培训 |
农机手(无人机)技能应用能力提升 |
2 |
100 |
数字化(农村电商)技能应用能力提升 |
2 |
100 |
|
合计 |
8 |
400 |
二、遴选范围
河南省内具备开展相应主题农民教育培训资质和条件的培育机构。
三、申报条件
申请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独立的财务核算制度。
(二)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三)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
(四)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五)社会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在以往的培训活动中无重大投诉或纠纷事件,未受到过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等。
鼓励涉农院校、科研院所等优质公益性培育机构积极承接培育任务,对承担上一年度培育任务并高质高效完成的培育机构可优先选用。
四、遴选程序
(一)周口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公告。
(二)相关主体对照申报条件自愿申报,填写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资料。
(三)申报结束后,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统一对申报单位进行材料审查和条件评估。
(四)市农业农村局结合申报单位培训能力、专业优势等情况,择优拟定培训机构,并将遴选结果在局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2026年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并签订服务协议。
五、申报材料
(一)《周口市2026年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表》(见附件)。
(二)机构简介和专业优势说明。
(三)营业执照、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无违法记录证明、机构信用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食宿环境等硬件条件证明材料(附照片)。
(五)师资情况说明,包括专兼职教师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培训经历等证明材料。
(六)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包括教学管理、学员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等制度。
(七)以往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合同(协议)、验收报告、培训档案等。
(八)体现本单位高素质农民培育成效的佐证材料,如学员反馈、典型案例、带动增收、获奖情况等,培育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等。
(九)针对本项目需求制定的《项目实施计划书》,内容应包括:培育目标、培育内容、课程设计、教学方式、时间安排、保障措施、跟踪服务计划、资金使用计划、预期效果等。
六、其他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结合自身优势申报相应主题,不得申报所有主题班次。
(二)申报单位请于2026年4月22日前,将申报表和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电子版(PDF)、纸质版报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单位应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遴选资格,并永久拉入机构遴选黑名单。
(四)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五)本公告由周口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负责解释。
联 系 人:范衬衬
联系方式:0394-6119016 zkygb@163.com
附件:《周口市2026年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表》
周口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15日